“這條管要是就這么埋下去,將來路面開挖,誰來告訴后人是燃氣?”驗收組一句話,讓某市新區(qū)中壓PE燃氣管工程當場被按下暫停鍵。
事情發(fā)生在去年十月。項目全長3.2 km,管徑dn200,設計壓力0.4 MPa,采用SDR11 PE100管材,電熔套筒連接。施工單位自檢、監(jiān)理初檢均簽字通過,卻在最終竣工驗收時,被質(zhì)檢站一票否決:管頂30 cm處連續(xù)缺失警示裝置,違反《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(shù)標準》CJJ 63-2018第7.4.2條“必須設置連續(xù)警示帶或示蹤線”的強制條款。
現(xiàn)場開挖三處抽檢點,結(jié)果觸目驚心:
1. 第一處:僅回填細沙,未見任何警示帶,管頂覆土深度僅28 cm;
2. 第二處:雖鋪了一層普通無紡布,但既無警示字樣,也未固定,手扯即起;
3. 第三處:干脆用施工彩條布替代,日曬雨淋后早已脆裂,一捏就碎。
更致命的是,該段管線穿越后期規(guī)劃的車行道,未來五年內(nèi)將有二次開挖計劃。沒有連續(xù)警示,挖掘機司機無法肉眼識別,一鏟下去,燃氣泄漏概率陡增。
驗收組當場出具《不合格項通知書》,要求“全線返工、追加示蹤線、增設警示板,并重新進行氣密性試驗”。施工單位原以為“埋深夠、管材新、焊縫漂亮”就能過關(guān),面對30%的返工成本,項目經(jīng)理沉默良久才憋出一句:“早知道一條帶子這么貴,就不省這幾千塊了?!?/p>
返工過程并不復雜,卻足夠磨人:
1. 全線機械開挖至管頂上方50 cm,人工清底,避免損傷PE外壁;
2. 鋪設寬度≥30 cm的黃色PE警示帶,紅字“燃氣 危險”每隔1 m一次,搭接長度≥20 cm,用土袋壓邊,防止位移;
3. 同步埋入銅質(zhì)示蹤線,每200 m設測試井,電阻值≤1 Ω,確保日后探測儀可精準定位;
4. 車行道下每隔10 m增投一塊警示板,上表面距路面15 cm,紅底白字“下有燃氣管線 嚴禁開挖”,給機械開挖最后一道視覺屏障;
5. 返工完成后,按1.5倍設計壓力進行24 h氣密性復驗,壓降0.05 MPa,合格。
一周后,二次驗收通過,質(zhì)檢站只留一句話:“別讓一條帶子,成為事故的導火索?!?/p>
教訓寫在紙面上,卻值得所有PE燃氣工程刻在腦子里:
1. 警示裝置不是裝飾,是法律強制條款,缺失即不合格;
2. 省小錢返大工,返工成本往往是材料費的10倍;
3. 示蹤線與警示帶雙保險,才能同時滿足“人機”雙重識別;
4. 施工技術(shù)交底必須拍照留痕,回填前、回填中、回填后三張對比,防止“口頭承諾”事后扯皮;
5. 監(jiān)理旁站不能只看焊縫,更要看“管頂30 cm”這道隱形生命線。
燃氣安全沒有后悔藥,一條看似不起眼的警示帶,就是給未來開挖者留下的最后一句話:此處有龍,切勿動土。

